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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1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通报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由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自2008年12月10日开始,按照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多月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到4月30日为止,基本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动手解决滥用添加剂等紧迫问题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前一时期较为突出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地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媒体积极报道,形成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企业自查自纠,行业协会组织行业清理,梳理并纠正了一批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规定的配料和添加物。各监管部门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系统检查摸排,发现并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同时,各地针对梳理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工作,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意识和责任得到明显增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热情进一步高涨,对下一步系统而有序地开展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00多万人次,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5729028户次,其中,整治重点地区36178个,重点单位441084家,重点产品71198种。全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4211起件,查处违法案件7626起,货值670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起,依法逮捕30人。

    为了了解整治的效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印发抽检方案,组织了国家和省级抽检工作。国家统一对3类产品中的5种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抽检,检验内容分别为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即所谓“解抗剂”,用于掩盖生鲜乳中的抗生素残留)、红葡萄酒中甜味剂和色素、面粉中溴酸钾等,共抽检272个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2.6%。其中抽检的原料乳中三聚氰胺检出率为0,β-内酰胺酶阳性检出率为5 %,抽检红葡萄酒中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和色素的检出率为8.6%,面粉中非食用物质溴酸钾的检出率为1%。全国23个省(区、市)按照全国统一方案,结合本地情况共抽检样品24155件,抽检项目合格22417件,不合格1618件,抽检合格率为92.8%。其中,抽检原料乳均未检出三聚氰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已经或正在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监管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控制措施。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按照“三个阶段”的统一部署,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有步骤、按计划,扎实、稳妥地开展工作,做到每个阶段有部署、有检查,时间服从质量,并在第三阶段结束后进行了考核评估。主要采取了以下针对性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食品安全责任。国家9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部署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全国食品行业协会会议,传达专项整治精神,分行业进行系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物质依法作出分类处理。二是公布“黑名单”,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国家9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布了两批、21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4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违法线索的举报。一些地区还实行了举报投诉奖励措施。各地执法部门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追踪,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如武汉市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使用工业染料加工卤鸭案,4名违法犯罪分子被逮捕。兰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根据消费者举报,查处了兰州市城关区下沟两家馒头店用洗衣粉代替碱面发酵馒头的案件。天津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现场查获了给生猪注水的非法屠宰活动等。三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合力,有效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9部门每周碰头,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及时制定出台措施,加强对全国工作的指导,为专项整治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同时,采取措施加大督导力度。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开展了两轮、14个省(区市)的督导检查,狠抓落实。通过派出案件调查队和专家组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明查暗访,有力地督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四是把握政策界线,科学有序地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了跨部门专家委员会,收集各行业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添加物质和典型违法案件表现,及时研究对策和检验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发挥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作用。在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基础上,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性地提出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乳及乳制品、米面制品、淀粉制品和豆谷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水产品、调味品、餐饮等8个行业的突出违法添加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引导专项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安部门采取提前介入、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锁定线索和固定证据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边打击、边规范、边建设,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探索完善制度,落实日常监管措施,着力消除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漏洞。卫生部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规标准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违法添加的问题,大力促进食品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安部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农业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在深入开展生鲜乳整治基础上,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商务部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力度。工商总局全面整治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主体资格和进销货台帐监管。质检总局部署对“黑名单”所列问题的重点监管和抽检,加强了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了对餐饮环节添加剂规范使用和索证验货制度的监管力度。监察部高度关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部门和地方政府工作加强了监察和指导。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尽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全国情况看,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地区间专项整治工作不平衡,还存在薄弱环节,甚至还有死角。如有的地方特别是有的基层清理整顿不彻底,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流于形式。部分企业自查自纠不深入,仍有个别企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继续顶风违法,挑战法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现代科技从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更加狡猾,手段更加隐蔽,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此外,一些企业缺乏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也是造成食品添加剂易被滥用的重要原因。以上问题充分说明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仅仅是开了一个好头。

    在4个多月的集中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将以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按照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部署为期2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在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整顿食品添加剂和打击非法添加物工作。一是针对当前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二是加快与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法规标准建设工作,加快完善配套管理措施,将以往积累的问题逐步规范到新的食品安全法总体要求上来。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大力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管理的规范化,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四是研究加强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相关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管理,加强新物质、新技术推广应用前的风险评估工作。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监督执法力量,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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