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6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也是实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第十六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造成的人体碘营养不良,进而引发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聋哑、流产和先天畸形等一系列病变的总称,其最严重的危害是影响胎儿脑发育造成的不可逆性智力障碍,是目前威胁人口最多且危害后果最严重的地方病。我国曾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国家之一,曾有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3500万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25万人。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和关心碘缺乏病防治工作。1991年3月,中国政府代表在《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上签字,庄严承诺到2000年中国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1993年,国务院召开“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 全面启动了以全民普及碘盐为主要措施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1994年以来,通过每年5月份开展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防治意识和食用碘盐的自觉性。到1996年,全国基本落实了全民普及碘盐的防治措施。2000年评估显示,我国在总体水平上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近年来的调查和监测显示,我国人群总体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状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和尿碘水平,总体达到了国际消除碘缺乏病的指标要求,维持和巩固了防治成果。实践证实碘缺乏病是一种病因明确的可预防性疾病,食用碘盐是防治碘缺乏病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根本措施。
据介绍,我国到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目标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以省为单位,我国尚有8个省份处于未实现或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二是以县为单位,全国仍有344个县(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三是在西部部分地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等导致碘盐供销网络不健全,同时由于贫困人口多、土盐资源丰富,群众防病意识淡薄,群众采挖和购买廉价非碘盐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长期摄碘不足,影响了这些地区的人口素质,是病区群众“因贫致病、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和一些原盐产区的宣传力度。
卫生部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围绕“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主题,宣传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普及碘盐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性。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手段,深入持久地开展防治碘缺乏病的宣传促进工作,唤起全社会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做好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推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充分拓宽宣传普及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认识碘缺乏病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