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辽宁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举行,就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作出部署,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等对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唯众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辽宁省将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会议确定的重点检查对象还包括以下部门或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有群众举报的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王唯众在讲话中强调,要突出重点,坚决治理,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实效;要严厉惩治,防治结合,坚决、果断查处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要政策引导,奖惩并举,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同时,用好奖励举报人政策,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控告财经违法违纪行为。(记者 杨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