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近日,河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设区市基本建立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建成城管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在深化城管体制改革中,各设区市将整合规划、建设、城管和“12319”城建便民热线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以城市管理职责范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城市社区分布为基本框架,将城市管理划分为专业化管理责任区、街道网格片区和社区网格单元管理责任区等,形成“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市级城市管理监督系统负责收集、分析各种渠道传递的信息,统一受理各类投诉、咨询案件,立案后交付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并对处理后的案件进行评价;市级城市管理指挥系统负责协调安排市或区有关部门处理案件,并反馈信息;建立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对城市运行状况巡查24小时不间断值守,随时发现和报告发生的事件,并对处理后的事件进行核查。《意见》还对市、区、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各自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市级政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确定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工作计划、考核办法、作业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和奖惩;区级政府负责管理本级职能规定的事项,包括组织养护作业、行政审批、城建监察等;街道负责落实区政府分解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城市的各项管理活动。
为激发调动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能动性,《意见》提出,对市、区两级的作业管理权限进行调整。市政设施维护方面,除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大型桥梁和广场、排水、道路照明等设施外,其他市政设施调整到区级管理。园林绿化养护方面,除国家重点公园、城市特大公园和精品公园、快速路、主干道等由市级统一管理外,其他公园、游园、道路调整到区级管理。环境卫生作业方面,除垃圾处理场、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和建筑垃圾管理外,其他环境卫生作业也调整到区级管理。(苏明哲 马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