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检查清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和公车私用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之一。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清理,是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需要,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必然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央“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要在近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降低15%”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编管理的规定》明确的公务用车定编范围、定编配备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全面检查清理公务用车定编配备、购置与运行费用等情况。检查清理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8月底结束。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务用车检查清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检查清理工作的落实。(记者 邱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