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5月25日,各地已报送1430个县级调查成果,占全国应上报总数的一半。其中,北京、河南、海南、山东四省(市)县级调查成果已全部报送,天津、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报送数目过半。
2009年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决战年”,国家级成果核查工作进入关键时刻。今年以来,随着二次调查决战措施逐步落实,各地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县级调查成果上报国家核查的进度明显加快。
据介绍,核查工作启动以来,在各核查作业单位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核查工作流程规范,核查方法统一,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据信息核查组的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全国土地调查办将继续加强对地方调查成果的内外业核查,加大外业实地抽查力度,严把土地调查成果质量关,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全国土地调查办近日设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举报信箱。信箱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88号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034),电子信箱为:diaochaban@126.com。
据了解,举报人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对拒绝、抵制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土地调查人员打击报复以及其他有关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
全国土地调查办要求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对举报人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要求各省(区、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监督举报信箱,以适当方式公示到市、县、区土地调查办公室以及调查作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