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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两部门下发通知联手推进农民工援助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3日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青海省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支持工会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共同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岗位援助和指导、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帮扶救助、维权服务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各级人事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将在农民工援助行动中做好以下工作。共同宣传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联合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农民工宣传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搞好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统筹安排计划和资金,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就业信息联网,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信息等服务;共同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劳动部门要指导和支持工会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在资金方面给予补贴;对参加培训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会要加大对自身职业培训机构和帮扶中心的投入,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共同加大促进创业工作力度,推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模式,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成功率;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工作,指导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共同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对遇到困难的农民工及时提供生活、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救助;切实增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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