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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答记者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3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就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答记者问
 

    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日前在安徽合肥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8年、全面部署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重点部署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近日,记者就社会广泛关注的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推进等相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记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怎样的意义和作用?

    林蕙青: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当前形势下国家在教育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把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改善民生工作的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刘延东国务委员在2007至2008学年度的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上强调,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不会改变,扶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改变,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会改变。延东同志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在当前形势下保障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以百倍的信心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在教育领域,把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就是最大的民生。

    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教育公平基本政策的具体体现。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期盼。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教育公益性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前,我国每年受资助的学生总人数接近1.8亿人,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可以说,目前的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安排,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一定要贯彻好、落实好这些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积极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狠抓落实,紧紧围绕落实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并且也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现行资助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今年国务院推出了新的重大举措,包括: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试点;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要完成这些任务,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抓紧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促进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国际形势下,今年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哪些任务和要求?

    林蕙青: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新世纪以来最困难的时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这些不利因素给我们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面对困难和压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以百倍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努力实现“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今后应坚持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今年2月,刘延东国务委员在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经验,完善政策,理顺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区市,要保证覆盖所辖全部县市;没有开展的省区市,要尽快启动工作。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县级资助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履行职责,确保这项重大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们要求各省区市都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要力争覆盖所有的市、县,力争实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

    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理顺运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下更大的气力全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落实经办银行,加强与经办银行的合作,共同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认真落实新的代偿政策,全力配合学生就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落实工作。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今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对2006年制定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进行修订,出台了新的代偿资助政策,中央财政计划安排几十亿元专项资金,使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的代偿政策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扩大了代偿内容,由原来只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扩大了代偿学生的范围,由原来只面向贷款毕业生,扩大到面向所有的应届毕业生。三是扩大了就业地区的覆盖范围,由原来的西部地区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四是扩大了代偿学生毕业去向的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单位,扩大到了服义务兵役。五是中央财政承担了所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全部经费。六是合理规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毕业生不需返还违约之前已发生的代偿金额。新的代偿政策对于进一步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改善中西部地区人才结构,优化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等都产生了非常重大的积极的影响。部队同志们讲,今年的这项政策在军队征兵系统里是一项改写历史、构建未来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加快实现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是实施新代偿政策的第一年,各方面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抓紧部署相关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力争吸纳更多学生应征入伍。同时要切实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审核学生代偿资格,健全档案资料,严格资金管理,及时拨付代偿资金,定期了解和掌握代偿学生违约情况并及时处理。

    (三)继续扎实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努力降低贷款毕业生还款违约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银监部门和金融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按照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机制的要求,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与高校签订的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坚决杜绝擅自停止发放、减少发放贷款的现象发生。各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管理工作,把还款工作作为当前资助工作一项重要的任务认真抓好,引导和督促贷款学生按时、足额还款。

    (四)精心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每年各级财政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的经费达300多亿元,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金额非常巨大。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是各级学生资助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高校要按照政策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足、用好资助经费。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高校提取资助经费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高校,要酌情减少国家奖助学金的分配名额和资金,并要限期补足提取经费。要继续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将社会捐助资金统一纳入资助体系合理安排使用。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助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高校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使资助经费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五)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每位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开展资助工作不能满足于把钱发到学生手上,要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各高等学校应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作用,以学生资助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努力培养学生树立爱党爱国意识、奋发进取意识、自立自强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和感恩风险意识等六个基本意识。

    记者:对今年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有哪些要求?

    林蕙青:要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规范实施,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免费等工作。

    要推动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吸引更多青年接受职业教育。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目前,财政部、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实施方案,计划从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试点政策,将是继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之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免费政策的实施将会吸引更多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步伐。中职免费政策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中央出台政策之后,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精心组织,确保今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不走样”。一是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非本地生源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范围,资助对象不能改变,范围不能缩小,标准不能降低,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和学籍注册行为,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注销流失学生学籍等违规行为。三是各级资助机构要加大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把监管工作重点从原来的“网上审核”转移到“网外监管”,不定期地到所辖中职学校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助学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助学金现象发生。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

    记者: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林蕙青:学生资助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得到学生、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工作落实,就必须让他们了解政策。因此,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加强宣传是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宣传使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到学校、到班级、到学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要讲求实效。一是要把握时机。在学生考试、填报志愿、入学前后等敏感时段密集宣传,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吃个“定心丸”。二是要提高针对性。对于接受不同阶段教育的学生,要制定不同的宣传内容,并注意介绍本地区、本学校实行的特有政策。三是要拓展渠道。除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册子等媒介外,还可采取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群众,组织新闻工作者入村、入户、入校实地采访,采用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四是要讲解准确。在学生申请资助时,讲清楚每类资助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积极的社会氛围,避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其家长因不了解政策而放弃学业,甚至发生极端事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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