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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发现浙江省第6例流感确诊病例经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4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浙江检验检疫局
入境检疫时发现浙江省第6例确诊病例的经过 

    6月13日,浙江省卫生厅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口岸发现并转交一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该病例是浙江省第6例确诊病例。6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该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患者,男性,42岁,中国籍。患者与4名家人一起于6月4日从上海出发至菲律宾、马来西亚旅游(自助游)。6月12日从吉隆坡搭乘D72602航班,于当日13:10抵达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13时20分,浙江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开始登机检疫,对所有旅客进行医学巡查和体温检测。检疫人员测得患者体温为37.4℃。检疫人员立即将其带离机舱,引导至检验检疫现场医学检查室作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医学排查。经用水银温度计对患者两次腋下体温复测,结果均为37.5℃,

    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该患者有咳嗽、乏力等症状,自述其有咽炎病史。6月5日前淋雨后自觉稍有不适,未曾就医,自行服用泰诺症状有所缓解。入境前两周内到过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否认有流感及流感样症状患者接触史。检疫人员结合其流感样症状及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决定将患者移送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据浙江省卫生厅通报,12日16时45分,患者鼻、咽拭子样本被送至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13日早6时,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复核检测阳性。根据卫生部诊疗方案,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符合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诊断标准,13日上午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浙江省第6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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