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外交部再次提醒我公民在埃塞俄比亚申报外汇现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5日   来源:外交部网站

    近期,有中国公民在埃塞俄比亚机场出境时因未申报所携外汇现金而被判刑入狱。根据埃塞外汇管理规定,外国人入境埃塞时必须申报所携外汇现金数量,出境时也应申报所携外汇现金数量。如出境时申报的外汇数量多于入境时申报的数量,须出示当地银行证明,否则将面临法律惩罚,被判入狱服刑。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埃塞俄比亚使馆已于2月11日就此发布“出国特别提醒”,现再次提醒进出埃塞的中国公民遵守上述规定。

 
 
 相关链接
· 外交部就安理会朝鲜核试验第1874号决议发表谈话
· 外交部就阿外长访华、朝核问题、上合峰会等答问
· 外交部提醒:在巴基斯坦的中国公民请注意安全
· 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出席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09年会
· 外交部提醒巴基斯坦境内的中国公民注意人身安全
· 外交部介绍胡锦涛将出席上合组织峰会等相关情况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