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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7月1日起再降涉企收费标准 减轻企业负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6日   来源:吉林日报

    日前,记者从吉林省软环境办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吉林省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吉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7月1日起,吉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去年降低标准基础上,一律再降5个百分点。

    据了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包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省工商局(系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系统)、省地税局(系统)、省建设厅(系统)、省国土资源厅(系统)、省气象局(系统)、省地震局(系统)、省工信厅(省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交通厅、铁路、民航、口岸办等23个部门的59项收费标准将降低5个百分点。其中,涉及到纺织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城市燃气检测项目收费、计价器维修收费(仅限长春、吉林两市)、信息咨询服务费、人才聘用手续费、人事代理服务费、职称承办手续费、素质测评费、求职登记费、职业技能培训费等。

    此次降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等21个部门,涉及到消防产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49个收费项目。(记者 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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