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分别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批示。
陆浩在批示中指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发展。搞好这项改革,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林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坚持确保农民得实惠、确保生态受保护两条基本准则,正确处理集体与农户、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紧紧把握林权界定和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认真抓好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各试点县(区)要把这项改革作为一项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为全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徐守盛在批示中指出,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林业发展方向,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三农”工作的全局出发,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县市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努力形成合力,为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多作贡献。(记者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