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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出督察员加强城乡规划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2009年6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第四批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派遣仪式,并将于近日向无锡、珠海、大同等17个城市派驻17名督察员,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于2006年至2008年向南京、郑州、昆明等34个城市派驻了51名督察员。这些督察员在维护城市总体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提高地方领导遵守规划意识及预防规划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加上这一批,共向51个城市派驻督察员68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的督察员常年在派驻地工作,不干预地方的正常行政工作,通过列席地方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会议、查阅审批资料、踏勘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规行为。

    由于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等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所以必须强化规划管理,事先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从规划项目审批入手,以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事前制止为基本方法,减少了事后查处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后果。这种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做法,既有利于保障中央政策的正确实施,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促进公共投资发挥最大效益;又有利于维护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保护公共利益和不可再生资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第四批城乡规划督察员进驻有关城市后,要坚持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依法实施,并为中央当前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政策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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