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广西自治区全面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当前,广西自治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蔓延高峰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重大危害,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为遏制此势头,自治区公安厅就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犯罪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实行“五个机制”,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五个机制”是: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行政监管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打防结合及激励机制。
针对出租屋管理不到位,使传销得以生根、滋长、蔓延的问题,自治区综治办着手组织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建设厅、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开展调研,结合广西自治区实际尽早研究制定出租屋管理办法,强化屋主的法律责任,规范出租登记备案制度。(蒋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