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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举行 李学举发表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04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7月3日上午,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2009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做重要讲话。

    7月3日上午,2009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在北京召开。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大会上做重要讲话。下面是讲话的全文。

    同志们:今年的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是在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政策措施发生明显作用、经济企稳向好、形势仍然严峻,民政工作“一保两促”初见成效、任务仍然繁重,汶川大地震恢复重建取得重大进展、工作仍然很多的时刻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上半年工作的落实情况,明确下半年的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北京市“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工作经验,推动今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年初的工作安排,我们紧贴应对金融危机的客观形势,紧贴“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紧贴民政工作的具体实际,提出了“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以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上半年,全国民政系统紧扣这“三个着力点”和“三个促进”,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所推进、有所发展、有所进步,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点:一、纳入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的民政项目显著增加一批民政业务项目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发展规划,带来了民政资金增长,建设项目增多,困难群众受惠。一是相关保障民生工作纳入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之中。保障资金明显增长,其中,今年城乡低保中央补助资金(含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达到614.6亿元,增幅69.3%;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达到80亿元,增幅58.7%。保障水平有新提高,因灾紧急转移、旱灾救助、因灾倒损农房等补助标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等均有调整提高。保障范围继续扩大,截至5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为2336万人,比去年底增加近2万人;全国农村低保对象为4456万人,比去年底增加150多万人;全国有552万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比去年底增加3万多人;今年1至3月份,城乡医疗救助352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1%。保障内容进一步拓展,增设了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项目,今年春节给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93亿元,惠及7600万人。去冬今春6000多万灾民生活妥善安排,优抚对象和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推进。二是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扩大内需的总体建设规划之中。今年上半年,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社会精神病院建设等项目纳入了中央扩大内需的建设规划,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增加、进程加快。各地政府把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纳入了本地扩大内需的建设规划中,比如:江苏全省立项建设1200多个民政服务设施,规划总投资113亿元,确定今年投入资金59亿元;陕西有15个民政服务设施项目纳入省政府“八大民生工程”,占该省全部民生项目的37.5%;新疆规划投入104亿元,立项建设807个民政服务设施;河北的“三合一”民政事业单位建设、黑龙江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天津和湖南的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山西和湖北的救助站建设、重庆和青岛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相继实施。同时,综合减灾、社区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十一五”专项规划正在抓紧实施,“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等工程进展情况良好。不少地方积极利用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丰富在建项目内容,追加在建项目资金,扩大在建项目规模。今年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在建项目之多、资金投入之多,是历史上少有的。三是多项民政业务纳入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之中。近年来,我国陆续实施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广西北部湾、海峡西岸、江苏沿海、辽宁沿海等区域改革发展规划,启动了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广东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设立了重庆、成都统筹城乡试验区和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这些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包含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拥军优抚安置等领域的民政业务,特别是把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一批带有趋势性的工作纳入其中,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搭建了平台。

    二、一些民政工作在拓展和深化中加快推进拓展和深化的民政工作,有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需要,有的是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有的是新纳入民政部门的业务。我们及时将这些工作列入日程,加强研究,着力推进。

    一是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老年人福利制度相继建立。目前,已有31个省份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1400多个县市实行了老年人生活补贴,北京、天津、辽宁、上海、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省份全面建立和实施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保障,由低标准、临时性、不确定性走向规范长效的制度保障;面向全体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也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重庆、甘肃等10多个省份实施。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广泛开展,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家政、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丰富多样的服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在为“三无”老人供养服务的基础上,扩大了对社会老人开放;民办养老机构呈快速发展势头。二是村委会民主选举列为重要日程。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不断深化,民主选举中的一些问题引起了中央的重视。为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就选举前准备工作、规范选举程序、选举后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部与中组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就落实两办通知进行了具体部署。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名义,专项部署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这两项工作,都是村民自治实践需要深化研究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列入今年工作日程,进行了专题部署。三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启、推进。今年上半年,在第一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了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继续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在民政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设置了一批专职社会工作岗位。引导社会工作者服务返乡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参与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开展了2009年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考试工作。四是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在2008年民政技能人才培养、考核、评价、选拔等环节实现零突破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民政技能人才工作组织体系,部成立了民政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实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充实了工作力量。各地针对技能人才队伍的成长特点和规律,采取脱产深造、岗位培训、个人自学、交流考察、岗位练兵等多种措施,培养和造就民政技能人才,涌现一批“全国技术能手”、“民政行业技术能手”、“民政优秀技能人才”,在民政系统初步形成岗位成才的氛围。

    三、一些民政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大针对民政工作存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加强研究,进一步加大解决力度。

    一是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救助中的难点问题。针对一些地方低保工作存在的不规范,出现错保、漏保等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了研究解决力度。在深入开展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及时推开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定、民主评议、层级审批、社会公示和备案等操作程序,细化分类施保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会化发放方式,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城乡医疗救助在全面建制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政策突破。二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殡葬管理中的热点问题。针对社会反映的一些地方违规批建公墓、违规销售墓穴、超标建造大墓和销售收费过高等热点问题,各地根据民政部等八部委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了公墓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纠正公墓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根据“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要求,继续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安全保障工作,建立清明节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地震灾区制订了群众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了今年全国清明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有序。三是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组织发挥作用问题。面对金融危机,我们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作为社会组织建设的重点,及时引导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共度时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的作用;把应对金融危机纳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年检和评估内容;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首次开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授牌工作。

    今年上半年,其他各项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地名区划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慈善募捐向纵深发展,《彩票管理条例》出台,福利彩票发行势头良好,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国际合作、纪检监察、教育科研、新闻宣传、群众信访、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上半年的民政工作,服务了大局、惠及了群众、发展了自身,为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为全年任务的完成创造了条件,为今后民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上半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得益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努力工作的结果。

    下半年工作要求:下半年,形势发展将对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从经济方面看,随着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的有效实施,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增多。但国际经济走势还不明朗,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不确定性因素还不少,民政部门“保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

    从政治方面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为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和拥军优属等工作提供了有利契机,也对做好各项民政工作、营造社会和谐氛围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影响稳定的因素,民政部门“保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从民政自身看,还有许多基础服务设施尚未纳入扩大内需的总体建设规划之中,即使已纳入的项目,有的刚启动,有的还处于规划论证之中,落实项目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长期困扰民政工作的困难和矛盾,如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力量薄弱等依然存在,需要着力解决。

    基于上半年民政工作和面临形势的分析,下半年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按照年初“一保两促”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抢抓机遇,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深化、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果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抢抓机遇,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半年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经有了良好开局,下半年,还要紧密结合各级已经出台和将要出台的政策措施,继续抢抓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力争再有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各级扩大内需的建设规划之中。特别要抓紧抓好纳入中央扩大内需建设规划的民政公共服务项目。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抓紧施工,确保质量;已经纳入规划但尚未实施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启动实施;接近完成和已经建成的项目,要把加强管理、开展服务摆上突出位置,抓紧建立规章制度,及早培训人员,确保管理及时跟上、服务及时到位,早日投入正常运行。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要始终加强廉政建设,使每一个项目都能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第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项目。各地要配套资金,实行严格的项目预决算制、工程招投标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每个设施改造都经得起检验。力争通过这个项目实施,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第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试点项目。部里有关司(局)要认真协调组织,试点5省市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开展好养老服务的项目管理、运营模式、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试点,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整体实施,提供有益经验和可行做法。第三,社会精神病院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配套资金,争取早开工、早建设。坚持设施建设与完善功能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配备设施、完善功能。力求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使精神病院硬件、软件建设提高水平。第四,中央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新纳入的项目要抓紧实施,改扩建的项目要抓紧完成可行性研究审批。同时,地方也要抓紧抓好本地区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作。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加快形成以物资储备仓库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二、狠抓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下半年,我们要在深化、细化、实化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增强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长效性,进一步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

    第一,深入研究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问题。经过不懈努力,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制度正在向应保尽保迈进,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但也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由于家庭收入核对难,个别人员素质差,错保、人情保等问题社会反映强烈。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将侵害低保工作的公平性,甚至会给低保制度带来不良影响。各级民政部门在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低保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生活的核心,是救助标准的科学准确;应保尽保的核心是救助对象的合理确认。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的确定一定要科学、实际。救助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前提,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盲目提高;救助对象以符合低保条件为前提,不能随意扩大。二是要坚持保制度、可持续。低保制度是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本长效制度,一定要保证制度可持续。冲击制度的因素有来自对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数量确定的不科学、不实际,造成政府财力无法承担;也有来自对低保工作的不规范,出现大量的负面东西,造成制度走形变质。这两方面务必要高度重视,保持低保制度的健康实施。三是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规范、透明,是实施低保制度的核心要求。我们要根据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措施,特别是对一些难点问题,堵塞漏洞,规范工作,特别是要解决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认定问题,可以深化、细化传统的做法,更要学习借鉴上海市建立家庭收入核对机制的做法,解决基层工作力量手段薄弱的问题,着力提高认定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避免错保、人情保等问题的发生。第二,深入研究解决殡葬工作中的问题。随着殡葬改革逐步深化,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丧事活动陈规陋俗回潮、超标建造豪华大墓、服务收费偏高等问题,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这些问题需要继续研究,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一是要坚持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破丧葬陋俗,不断探索文明时尚的殡仪方式。学习借鉴河北省等地建立群众性“红白理事会”的做法,让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二是要加强公墓管理。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墓建设规划审批经营性公墓,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公墓治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三是要平抑丧葬用品价格。区分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同情况,会同物价部门研究采取对丧葬用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民政部门所属殡葬服务单位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学习借鉴河北迁安等地的做法,对基本丧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第三,深入研究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服务网络日趋完备。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多、拐卖胁迫未成年人乞讨、救助机构管理不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是要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以实现救助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服务设施,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救助工作人员职业素质。二是要大力开展街头救助。认真研究街头救助措施,健全街头救助工作机制,积极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提高街头救助的主动性,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三是要完善分类救助办法。切实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四是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打击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以及侵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害乞讨行为。 第四,深入研究解决福利彩票防范风险的问题。《彩票管理条例》已经出台,条例明确了彩票管理体制,规范了彩票市场秩序,对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彩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发行机构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好这部法规。在这里,我要突出强调防范福利彩票风险问题。近年来,福利彩票发行量大、奖金额高、筹集的公益金和提取的管理费多。福利彩票进入了高位运行阶段,高位运行就有可能带来“高危”风险。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发行机构要把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放在首位,严格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开奖、兑奖等行为,严格规范销售过程中的技术操作,尤其要防止不法分子运用高技术手段侵害销售系统,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严格管好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确保资金安全,按规使用。第五,深入研究解决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发放问题。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迈出了重大步伐,尤其是去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创下了年度捐赠超千亿元的历史纪录。但在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上也出现了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甚至乱用、挪用等问题,已成为捐赠者和社会关注点,如不认真对待,将直接影响慈善事业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发放等各个环节,使社会捐赠款物管理更加完善、使用更加有效;二是要坚持公开透明。督促有关接受单位及时公开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操作;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管力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有效监管,确保社会捐赠款物来自于民、用之于民。另外,这些年,中央和地方用于受灾群众救济、困难群众救助等资金增加,也不时出现一些资金使用违规违法问题,据监察部门讲,现有上升的趋势,成为重点监察领域。各级民政部门广大民政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不能在这方面出问题、犯错误,甚至犯罪。第六,深入研究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新问题。当前,要着力研究救灾应急体系建设中的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一要研究救灾应急和常态减灾、备灾工作的关系。坚持救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能力;二要研究城市与农村救灾减灾工作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问题。积极研究城市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开拓城市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三要研究除自然灾害外的其他公共突发事件救灾应急问题。进一步研究细化其他公共突发事件的救灾应急工作制度和联动措施;四要进一步研究减灾救灾的社会参与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全社会参与减灾救灾的工作格局,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

    到目前为止,我国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流域性自然灾害,但洪涝、风雹和旱灾发生频繁,部分地区还遭受了台风、低温冷冻和雪灾、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今后灾害发生的程度,我们还难以预测,但我们必须有思想准备,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灾应急工作。6月30日,回良玉副总理做出重要指示:“当前正是自然灾害多发季节,四川今天连续发生两次5级以上余震,各地的风雹灾害频繁发生,南方的此轮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强度大,局部地区灾害很重。望对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务必把抗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深入一线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我们要按照良玉副总理的批示,切实做好当前新灾应急各项工作。灾害没发生时,要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做好准备。灾害发生时,要紧急动员,及时报灾,救灾措施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

    三、改革创新,发挥全国试验区、规划区的引领作用最近几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了一批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为试验区或规划区。这些试验、规划区多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有特殊地位作用的地区。在其发展规划中,包含大量民政工作内容,我们一定要抓住、利用试验区、规划区的改革发展举措,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国务院确定的各类先行先试地区的民政部门,要按照本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突出特色,大胆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破除民政工作领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推动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方面;在探索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方面;在精简行政层级、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带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为全国民政工作探索新思路、创造新模式、展示新趋势。

    其他地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地区、规划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要求,找准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突破口、切入点,更新观念,不等不靠,积极开拓。部里相关司(局)要按照国务院区域发展战略对部委的要求,大力支持先行先试地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要认真落实合作共建协议和备忘录,建立健全合作共建机制,加大分类指导和推进力度,作为民政工作的观察点,全程跟踪观察、积极提供服务。

    四、切实履职,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民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作为今年下半年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与有关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扎实、细致地做好维护稳定和促进和谐的工作。

    第一,创造更多更好的民政工作业绩。要按照年初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再接再厉,狠抓落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用一流的民政工作业绩,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第二,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协调,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的重点是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光荣院、优抚医院等民政事业单位,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第三,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要继续认真做好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的作用,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关于抓机遇问题:多年来,抓机遇问题,是出现在民政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中较多的词汇,也是我们每年强调和要求的。去年以来,面对汶川大地震的国难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困难,在应对的过程中,使我们对机遇问题有了更深理解,体会启发颇多。今天,借这次会议机会,就机遇问题,谈些认识体会。

    一、关于认识机遇机遇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机,即时机、机会;遇,即境遇、际遇;所谓机遇就是事物发展变化中有利的甚至是最佳的时机、条件和环境。从唯物辩证法的高度来看,机遇实际上是一系列矛盾的统一体,其中诸多对立统一的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相互转化的。其一,机遇是客观实在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机遇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人的活动具有重大价值的客观存在,不是主观意想的产物,不是随心所欲的结果,不以人的好恶而改变;同时,机遇的及时发现和合理利用又有赖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其二。机遇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辩证统一。机遇是人的目标、能力等主观因素与外部资源、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偶合,这种偶合的时间、地点和延续时间具有很强的随机性、不确定性;同时,任何机遇都“事出有因,因必有果”,也就是在偶然性中隐藏着必然性的因素,机遇并不神秘,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其三,机遇是时限性和持续性的辩证统一。机遇通常都易变易逝,甚至转瞬即逝,人们常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同时机遇也有时间持续较长历史机遇和战略机遇期。其四,机遇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趋势下,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总会遇到一些相同或相似的有利环境和条件,这就是对所有人有用的普遍性机遇;但是,这种普遍性的范围总是相对的,有属于全球或多个国家的机遇,有属于一个国家或民族机遇,有属于某些地方、部门、行业的机遇,也有某个单位或个人所特有的机遇,这就是机遇的特殊性。其五,机遇是隐密性与显露性的辩证统一。机遇潜在于各种客观因素的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之中,当其处于孕育状态时,征兆隐而不显,价值难以认定,以至于人们对其难以准确预见、及时把握,常与机遇失之交臂、擦肩而过;同时,随着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的不断增多,机遇不断走向成熟,征状也越来越明显,人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来判断机遇到来迟早、作用大小。其六,机遇是有效性和风险性的辩证统一。机遇的基本面是对人有积极效用,能促进人的目标实现、事业成功;同时,机遇又总是与风险相伴,抓住机遇的过程中需要冒一定风险,风险也可以转化为机遇,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危机中有机会,挑战中有机遇,困难中有希望。机遇好比发展的金钥匙,抓住了机遇,就抢到了发展的先机,就能加速事物的发展过程、加快目标的实现进程。能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乃至一个人赢得主动、赢得优势的关键所在,也是关系到一项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凡是抓住机遇的,就可以加快发展,改变面貌;反之,错失机遇,就会处于被动,沦为落后。能否抓住机遇,对于民政事业发展更是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把握机遇机遇有时随时出现,有时千载难逢,关键是如何去发现它和把握它。如何把握机遇,历来都是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战略家乃至普通人经常思索的重要问题,古今中外凡成大事者都善于把握机遇。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历来就有把握先机、利用机遇的睿智。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有过许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成功范例。比如,上个世纪70年代末,在党和国家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国际和平与发展的大趋势,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赢得了长时期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本世纪头20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正确判断,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推动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果断出台一系列重大应对举措,着力化“危”为“机”,不仅使我国经济企稳向好,而且进一步缩短了我国同发达国家的差距。

    在民政事业的发展历程中,也有许多把握机遇、赢得发展的成功范例。比如,改革开放初期,需要国家供养的“三无”人员多,而全国的社会福利设施普遍不足、年久失修,国家财政又十分困难,这本来是民政工作的困境,但民政部的老领导在困境中寻找机遇,开启了新中国福利彩票的先河,开拓了一条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出现了大量需要救助的下岗、失业人员,民政部的老领导及时抓住机遇,总结地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转型,为今天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及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确立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明确了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基本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汶川特大地震,是国家和民族的巨大灾难,救灾任务异常艰巨,民政部门承担着巨大的压力。但全国民政系统和灾区民政部门共克时艰,变压力为动力,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不仅出色完成了艰巨任务,而且极大地提升了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有力地推动了救灾、救助和慈善等各项民政工作的发展,创造了化危机为机遇的光辉范例。从党和国家抓机遇、促发展的范例中,从民政部门抓机遇、求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是要善于捕捉机遇。机遇是给有思想准备人的,要审时度势、见微知著,善于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发展需要,找准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中发现和捕捉发展的有利时机、把握机缘、把有利条件变成机遇,迅速将机遇转化为推进民政工作思路和方案,并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全力以赴、抢占先机。二是充分运用机遇。机遇的效用是可塑的,要善于对各种机遇加以充分利用,使所有机遇的效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既要抓住和用好事关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也要抓住和用好事关民政事业相对一个时期发展的战略机遇,还要抓住和用好事关各项民政工作发展的稍逊即逝的短暂机遇,从而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机遇的积极效用达到最大化。三是勇于创造机遇。机遇是可以创造的,拿破仑曾经常对士兵说,弱者等待机会,强者创造机会。做民政工作要善于创造机遇,尤其要学会在困境中把握机遇。既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机遇的加速形成,又善于将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化“危”为“机”,在逆境中奋发图强,在困境中寻找办法,在挑战中创造机遇。

    三、关于抓住机遇当前,我国正处于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我们面临的重大机遇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为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着眼于困难群众”,这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职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其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新要求。适应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要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政承担着重要职责,这既对民政工作的提出更高要求,又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其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民政部门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利条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新格局。民政部门承担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特别是在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为民政部门更好地发挥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其四,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跃过了3000美元的台阶,国家财力明显增强,居民收入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这不仅大大增强了财政对民政经费的保障能力,也为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物质条件。其五,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领域立法,为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全国人大明确要求加快社会领域立法步伐,重点制定、修订和出台一批具有支架性作用的社会事务管理法律,包括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这对促进民政工作发展,必将发挥有力的保障作用。其六,当前在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中,民政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发展机遇。由于这场金融危机仍未见底,我们又将迎来建国60周年,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中央和地方随时都有可能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民政工作随时都会遇到新的发展机遇。这些重大机遇能否把握好、利用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政领导干部的机遇意识和抓机遇的能力。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务必大力强化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抢抓机遇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抓机遇的本领。一是提高敏锐的洞察能力。一定要学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人民群众需求变化趋势中洞察机遇,从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及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中把握机遇,从克服民政工作存在的各种矛盾中创造机遇,切实敏锐把握机遇、及时抓住机遇、勇于创造机遇、有效利用机遇。二是提高果敢的决断能力。看准了的, 要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前提下,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切不可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决不能犹豫不决、贻误时机。三是提高主动的协调能力。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把民政为民的职责变为党政领导的决策,把民政工作的任务变成党委政府的部署。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努力赢得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合力推进民政工作大发展。郑板桥曾写过一首有名的咏竹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 我们要以这样的决心和毅力,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可因循守旧,以推进民政事业大发展的实绩,不辜负时代给予我们民政人的机遇,不辜负党和人民对于我们民政人的厚望。

    这次会议,着重推出了北京市着力打造“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经验。北京市的经验,无论从思想观念、工作思路、落实措施上,都使人耳目一新,为之一振,既解决了当前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也开创了解决、保障、改善民生的发展方向。无论对现实和未来,都有示范带动作用。概括其工作:其一,覆盖范围宽。做到了社会救助无盲点,社会福利服务适度普惠,特别是城乡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多种形式的社会优待,城乡所有无保障老年居民都能享受到福利养老金。其二,涉及领域广。从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到资助城乡贫困家庭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从为优抚对象和社会救助对象翻建住房,到为无保障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从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到设立专款解决其成年后的住房、就业和社保问题;从建设公益性公墓,到为农民和城镇失业人员普遍发放丧葬费补助,惠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三,投入力度大。全市公共财政不断向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倾斜,把保障好老年人、困难群体、优抚对象、儿童生活作为重点,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大幅增加财政投入,切实加大对城乡基层社区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其四,配套衔接强。加强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等方面政策的有机整合和城乡统筹,促进了民政与卫生、教育、住房和人力资源等部门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民生工作的合力明显增强。其五,机制模式新。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吸引和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建立了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创新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有效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北京市“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措施,推动了民政事业向更深、更广、更宽的领域发展,实现了民生事业的统筹发展、民生问题的整体解决,促进了首都的和谐稳定。从北京推动民生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改善民生,需要有为民的理念,但决不是简单口号,而是需要把为民的情怀变成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改善民生,需要有财力的支撑,但也不单纯是钱的问题,需要党政领导确立财政投入重点向民生倾斜的思想观念。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举措,彰显了执政为民的理念;北京市民政局的工作,彰显了民政为民的行动;北京的经验在全国有重要的宣传推广价值。

    同志们,上半年的民政工作成效明显,下半年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脚踏实地、锐意进取,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民政工作,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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