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规划中的“二元分治”,如何防止“换一届领导换一个规划”,“阳光规划”如何有效实现…… 昨天在南京西康宾馆,8位省内名律师为诸多规划热点问题激烈交锋一个上午。这里不是法庭,而是《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立法辩论会。为征集公众意见,举办专门的立法辩论会,这在江苏乃至全国都是第一次。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举办立法辩论会,是我省在近年举办立法听证会的基础上,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重大创新。
今年2月,省建设厅向省政府报送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送审稿)。省政府法制办在征集公众意见过程中,遇到不少认识有分歧的重大问题。6月,省政府法制办公布立法辩论会的四个辩题,公开征集辩论人。全省各界100多人报名参加辩论,在综合考察各自对城乡规划立法的熟悉程度,以及辩论能力后,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淑君等8名律师脱颖而出,出任辩论人。
辩论会上,8名辩论人分别代表三个利益群体,即公众和利害关系人、项目建设单位、政府部门,就四方面问题“捉对辩论”。这些辩题包括:如何按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如何防止擅改城乡规划和无序建设行为;如何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如何行使针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强制权。律师们就送审的法律草案,鲜明陈述观点,并展开激烈辩论。参加“如何防止擅改城乡规划和无序建设行为”辩论的两位律师,更是舌战五个回合。
为让更多公众参与进来,立法辩论会邀请30多人到场旁听,另有来自规划、立法领域的30多人到场观摩。辩论会允许旁听代表表达意见,他们中,有12人踊跃举手获得发言机会,或对公布的法律草案提出建议,或对辩论人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主办者表示,将对各方意见认真整理分析, 按立法程序深入调研论证。据悉,今后我省将继续推行立法辩论会,在议题设置、辩论人选择等方面不断优化制度设计。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孙国祥认为,很多地方性立法成效不大,根源在于立法过程没有充分开放,搞“关门立法”,使立法更多代表部门利益或特殊群体的利益。江苏在全国首办立法辩论会,通过开放性辩论,让不同利益群体能够表述自己的诉求,这是推进立法民主,扩大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创新举措。 (沈峥嵘 孙 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