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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在中国银行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签约仪式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06日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苏宁在中国银行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签约仪式上的致辞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 苏宁

尊敬的屠光绍副市长、李礼辉行长,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好!

    刚才,上海已正式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现在我们又要见证中国银行首批人民币跨境代理结算协议的签订。我谨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行和参加签约的境外银行表示热烈祝贺!

    商业银行是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主要参与者。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向试点企业和境外贸易伙伴及境外参加银行提供配套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借此机会,我对商业银行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服务。希望参与试点的境内商业银行要为试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服务。商业银行要配备熟悉国际结算规则的高素质国际结算人才,要建立覆盖面广的跨境结算网络,使银行的结算服务跟上企业的市场拓展步伐,满足企业的跨境结算需求,帮助企业以最短的结算路径、最快的结算速度和成本最低的结算方式完成贸易结算。今天,中国银行与11家境外伙伴行签订人民币跨境代理结算协议就是良好的开端。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加入到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行列中来。

    二是要切实履行贸易真实性审核职责。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一项全新的业务。为便利结算,我们在监管设计上取消了核销环节,但由于我国尚未全面开放资本账户可兑换,在设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监管制度时,我们仍然坚持以贸易真实性为前提,要求境内结算银行将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审核纳入了业务流程,切实把好贸易真实性审核关。

    三是要切实履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报送职责。为有效监督和监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及时掌握人民币跨境流动状况,人民银行开发了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各参加试点的商业银行要尽快熟悉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业务信息。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需要广大境内外商业银行的支持和参与。目前,上海已有十余家中资银行正为试点作积极准备,一些外资银行也表达了参与试点的意向。对此,我们表示热烈欢迎。人民银行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辅导和系统接入支持工作,帮助有意向的银行尽快开展这项业务。我们也希望境内外商业银行能够精诚合作、共同为境内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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