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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召开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 形势好于预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0日   来源:保监会网站

    7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分析今年以来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翟鸿祥,会领导李克穆、魏迎宁、杨明生、周延礼、陈新权、赵杰兵、袁力、陈文辉和国务院派驻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魏礼江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国保险业较好地实现了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主要表现在:市场运行总体平稳,财产险业务稳中有升,人身险业务增速有所回落,资产配置更加稳健,经营效益逐步提高。结构调整稳步推进,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积极推动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市场秩序继续好转,监管机构出重拳、动真格,切实加大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把风险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防范保险市场风险,维护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险行业总体偿付能力充足,财务和经营稳健,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保险监管不断加强,监管机构始终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围绕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服务领域继续拓宽,保监会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

    会议认为,今后一段时间,保险业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既有积极因素,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要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对保险业的影响,深刻认识行业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困难因素,进一步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扎实做好各项保险工作。当前,国民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日趋明显,为下半年保险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连续实施,为保险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民生建设的推进,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但同时,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还不稳定,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保险行业自身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仍不容忽视,市场存在的风险因素值得高度关注,调结构的难度仍然较大,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

    会议强调,下半年,全行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全保会和监管会的部署,按照“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工作要求,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和保险市场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保险市场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是健全机制制度,切实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继续高度重视防范非正常退保风险,完善保险公司退保情况的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投连险、分红险等业务领域非正常退保的监管,密切关注非寿险投资型业务的风险。防范保险投资风险,完善保险资产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高度关注和防范新投资渠道、新投资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强保险产品监管,防范新的利差损风险。加强保险营销员队伍管理,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二是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着力点,切实规范保险市场秩序。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年初的统一部署,将规范市场秩序与强化公司内控、防范化解风险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严肃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毫不放松地做好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要突出规范市场秩序重点领域,强化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责任,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打击“三假”工作。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切实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要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工作的推动力度,逐步形成保障型业务和非保障型业务、承保业务和资金运营协调发展的格局。建立科学的结构调整评价体系,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政策。保险公司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结构调整规划,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不同销售渠道协调发展,科学制定财务费用政策,严格管控费用支出。四是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改进保险监管。要结合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保险市场发展形势的变化,立足于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不断强化监管执行力。要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推进分类监管,加强法人机构监管,跟踪研究国际保险监管发展趋势,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保险业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投诉,认真做好保险服务,及时化解潜在风险隐患,为保持经济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保险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应对挑战,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负责人,国内部分高校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关部委同志参加了会议。

    保险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形势好于预期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全行业牢牢把握保险工作的主动权。总的来看,上半年保险业较好地实现了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形势比年初预期的要好。

    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5986.1亿元,同比增长6.6%。赔款和给付1608.1亿元,同比增长4.2%。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3.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9%。

    财产险业务稳中有升。上半年,财产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511.8亿元,同比增长16.4%,增幅比一季度提高4.4个百分点。其中,车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111.1亿元,同比增长18.3%,增幅比一季度提高3.1个百分点。

    人身险业务增速有所回落。上半年,人身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4474.3亿元,同比增长3.6%,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8个百分点,去年以来投资型业务过快增长的情况得到控制。上半年,人身险业务增长速度尽管同比有所回落,但这个增长是在困难局面和去年基数较大,以及主动进行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取得的,寿险公司的业务品质、内涵价值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资产配置更加稳健。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3.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4%。其中,债券投资占比50.2%,较年初下降7.7个百分点;银行存款占比31%,较年初提高4.5个百分点;股票和股权投资占比9.8%,较年初提高1.9个百分点;证券投资基金占比6.8%,较年初提高1.4个百分点;其他投资占比2.2%。

    经营效益逐步提高。上半年,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261亿元,同比增长98%。承保盈利的产险公司有11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家,盈利险种增加了3个。再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同比增加68.3亿元。保险资金运用收益1099.7亿元,好于去年同期。

    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上半年,保监会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积极推动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发布《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引导行业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分析,建立主要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月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结构调整动向。加强产品审查,重点审查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持续奖金、最低保证利率等主要风险点,通过加强产品管理促进结构调整。

    保险业务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从财产险看,各产险公司基本停售了非寿险投资业务,投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297.5亿元,家财险、工程险、农业险等业务得到较快发展,同比分别增长12.9%、23.6%和59.8%。从人身险看,标准保费同比增长17.9%,高于规模保费增速14.3个百分点;新单期交保费同比增长29.2%,占新单保费比重较去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其中5到10年期新单期交保费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15.4个百分点;个人代理业务同比增长14.5%,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

    市场秩序继续好转。按照年初的统一部署,监管机构出重拳、动真格,切实加大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

    加强现场检查。组织保险公司开展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选取重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结合保险市场运行和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上半年,保险监管机构共派出1014个检查组、3670人次,对467家产险机构、317家寿险机构和229家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加大法人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构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制度,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及时对问题公司进行质询和风险提示,上半年共计向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215件。同时将公司有关情况向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长通报,强化公司出资人对总公司高管的管控力度。加强监管信息披露,增强公司经营的外部约束。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保险公司基础数据不真实和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以及利用中介机构虚开发票、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上半年,共处罚违法违规机构424家次,罚款2165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402人,其中责令撤换46人。配合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个别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案件。

    从上半年的情况看,保险市场秩序继续得到好转。反映产险公司规范经营的主要指标逐步改善。上半年,产险公司手续费率9%,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应收保费率7.2%,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特别是车险应收保费率1.4%,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见费出单效果开始显现。寿险公司销售行为逐步规范,销售误导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数据真实性进一步提高。违规批退、贴费等现象有所减少,各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不断提高。

    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监管机构把风险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防范保险市场风险,维护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从目前情况看,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给保险业带来一定影响,但保险行业总体偿付能力充足,财务和经营稳健,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保监会及时跟踪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开展保险公司内控评估和风险专项排查。抓住重点公司、重点渠道和重点产品,加强对退保情况的监测。制定了非正常退保、外资股东抛售中资保险公司股份等一批风险应急预案,完善了与境内外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协调机制。适时调整保险投资政策,加强窗口指导,强化监督检查,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加大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通过控制业务规模、降低经营成本,以及发行次级债、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改善偿付能力状况。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比年初减少了2家,大部分不达标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逐步改善。

    加强重点公司监管。根据分类监管的要求,对部分重点关注公司组织实施综合性检查。指导有关公司做好满期给付高峰的预测及资金安排,防范化解现金流风险。对部分重点关注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防范因公司治理不完善及员工股权纠纷等因素引发的风险。开展保险集团公司风险自查。

    服务领域继续拓宽。按照国家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保监会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

    积极发展“三农”保险。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上半年,农业保险承保各类农作物3.5亿亩,参保农户6152万户次,承担种植业、养殖业风险责任金额1436.5亿元,累计赔付34.1亿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地区从去年的9个省市扩大到19个,新增覆盖人群371万人。

    稳步发展责任保险。积极推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发展。上半年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8%。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推进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动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管理经办服务。

    发展信用和保证保险,促进国内外贸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精神,创新产品服务,加大承保力度,降低保险费率,积极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达到246.1亿美元,占同期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10.5%,比2008年提高4个百分点。积极开办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服务。稳步发展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

    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促进投资。允许保险机构以债权形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国务院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重点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截至6月底,保险机构投资基础设施余额749.5亿元,较年初增加2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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