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妇联2009年下半年实施三项重点工作,普惠农村广大妇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平罗、中宁、红寺堡、原州区、隆德6个县(区)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贺兰、灵武6个县(市、区)分别列入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项目试点。项目地区35-69岁适龄妇女,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免费筛查。计划3年内(2009-2011年),为19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为3.6万人进行乳腺癌检查,以提高农村妇女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水平。今年首批安排宫颈癌检查完成3.8万人,乳腺癌检查完成1.2万人。另外,面向农村妇女的小额信贷贷款额度,由过去的每位妇女可贷3万元-5万元提高到8万元,由中央财政贴息,覆盖全区所有“母亲水窖”项目县。协调组织和民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农村优秀妇女干部进村“两委”班子的比例,积极推动农村妇女参政议政。(记者 冯舒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