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王菊梅、刘新民、张程锋、铁代生、储亚平和秘书长连子恒出席。
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大会首先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关于《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的说明,关于《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的说明,省政府关于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河南省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介绍。
副省长秦玉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和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刘亚辉 冯 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