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4500公顷,比去年增加了7.1%。这是历年来我区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规模最大的一年,充足的土地供应有力地保障了自治区 “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需要;率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新能源产业,支持了自治区经济结构的调整。
有多少土地可供建设使用、供地政策向什么样的产业倾斜、建设项目占用什么土地,土地政策调控直接影响到我区经济增长空间、增长方式。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制定了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的22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土地政策在保增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国土资源厅完成了投资36.6亿元、受益人口达188.71万的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治重大工程立项和启动任务;完成了海原县新区供水工程、黄河宁夏段标准化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太阳山风电厂二期、六盘山热电厂等20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的用地预审,核准面积达2257.3公顷,调整规划面积2112.2公顷;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供地效率,编制了《2009年度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备查目录》,对目录中的重点项目,特事特办,跟踪服务,高效完成用地预审。
该厅还对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实行了“三免一低”政策,即免收土地出让金、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免收土地管理费和成本从低政策。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了12个光伏发电项目的预审,核准面积达765公顷,使这些大型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我区集中建设。同时,主动调控土地价格保障发展。今年3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意见》,明确工业项目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国有未利用地,与占用耕地相比,每亩可降低成本2.9万-11.8万元。全区工业用地价格平均下调19.7%。(通讯员 税玉海 郭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