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力保障公共安全,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社会安全感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进入7月份以来,公安部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并把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枪涉爆犯罪作为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通过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综合整治,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防止枪爆问题危害社会。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严密排查,全力消除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涉枪涉爆重点单位、场所、人员的“地毯式”全方位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全国共检查涉枪从业单位2.3万家,发现安全隐患3722起,已落实整改3644起;全面排查登记涉枪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共检查涉爆从业单位17余万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9万起,已落实整改2.7万起;排查非法矿点4325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查处3943家。
二、全面收缴,最大限度地减少枪爆社会危害。各地公安机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力争不遗不漏,实现辖区内无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截至目前,全国共收缴火药枪、猎枪、气枪、仿制式枪等各类枪支5万余支及一批子弹。查没、收缴涉爆从业单位和各类非法矿点违法违规购买、储存、使用的炸药874吨、雷管374万枚。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对收缴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进行集中销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严厉打击,依法从严惩处涉枪涉爆犯罪。各地公安机关集中优势警力,坚持“追源头、端窝点、打网络”,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形成了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震慑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共查破涉枪违法犯罪案件5964起,查处涉枪违法犯罪嫌疑人7069名,捣毁制贩枪支窝点167处,打掉制贩枪支团伙71个,7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枪挂牌督办案件已经办结;查破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1443起,抓获涉案人员2822名,捣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395处,打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团伙149个,6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爆案件已全部办结。
四、广泛发动,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深入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厂矿积极开展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发布通告、法制宣传、举报奖励等措施,形成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国共收到单位、群众主动上交的枪支3万余支及一批子弹,占收缴非法枪支总数的60%。共接到群众举报涉枪线索6041条,查证属实2134条,根据线索查处案件2289起,抓获涉案人员2483名,占查破涉枪案件总数的38%。接到群众举报涉爆线索3151条,查证属实1093条,根据线索查处案件988起,抓获涉案人员1547名,占查破涉爆案件总数的68%。
目前,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活动更加隐蔽,导致打击查处难度加大。为进一步扩大战果,实现预期目标,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以打开路,强化破案攻坚;加大收缴力度,坚决消除盲区死角;公布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严格枪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坚决堵塞监管漏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形成全警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治爆缉枪这场硬仗。
13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查结告破
公安部部署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坚持破大案、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集中破获了一批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7月31日,全国共查处涉枪涉爆案件7407起,抓获涉案人员9891名,捣毁非法制贩窝点563处,打掉非法制贩团伙220个,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案件13起。
一、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典型案例
1、公安部督办河南鹤壁“2·5”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
2009年2月5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一出租房内因非法生产雷管引发爆炸,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2008年以来,张学军、王英凡、付扬保等组织人员非法制造雷管,逐步形成了一个涉及河南、山西、山东、河北四省的非法制造、贩卖雷管网络。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收缴雷管 5万余枚及制造雷管用原材料、设备若干,原材料来源和非法雷管流向已基本查清,全案告破。
2、公安部督办河南滑县“2·11”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
2009年2月11日,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公安局在白道口镇后吾旺村村民贾中英家中查获部分制造雷管原材料。经工作,初步查明贾中英自2008年以来,伙同他人在新乡、鹤壁、安阳等地非法制造雷管21万余枚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该案25名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制造的成品雷管25万余枚、雷管壳36万枚、制造雷管用模具3套,原材料来源和非法雷管流向已基本查清,全案告破。
3、公安部督办山西清徐“3·5”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
2009年3月5日,山西省清徐县公安局在一可疑车辆上查获电雷管4.3万枚及制造雷管原材料若干,并循线追踪,成功打掉一个长期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品的犯罪团伙。5月12日,专案组成功抓获A级通缉令通缉的主犯王彦君。经审讯,查明2008年4月以来,王彦君伙同温贵良等人,在清徐县徐沟镇西怀远村等地非法制造雷管28万余枚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已抓获该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团伙成员10名,基本查清原材料的来源和非法雷管流向,全案告破。
二、非法制贩枪支弹药典型案例
1、公安部督办湖北武汉“3·18”非法制贩枪支弹药案
2009年3月18日,武汉市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一举捣毁了位于该市东西湖区李家村的非法制贩枪支窝点2处,抓获肖书雄等5名犯罪嫌疑人。当地公安机关从追查销售网络和追缴流失的枪支弹药入手,深入开展侦查工作。目前,共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7支、仿五连发枪支1支,子弹40发,各类枪支组装配件600余件及轻型车床等大量制枪工具,全案告破。
2、公安部督办湖南花垣“5·2”非法制贩枪支弹药案
2009年5月2日,湖南、贵州两地警方共同配合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贩枪支案,一举捣毁了位于湖南省花垣县民乐村的一处造枪窝点,当场抓获非法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杨华,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支。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学会交代,从2008年10月刑满释放以来共非法制造枪支2支,除查获的1支外,另外1支贩卖给了石正雄(又名石艳明,男,35岁,湖南省花垣县人)。经工作,石正雄已被贵州省松桃县公安机关抓获,枪支被追回。目前,该案共缴获仿“六四”式手枪2支,子弹2发,枪支零部件117件,造枪工具202件,全案告破。
3、公安部督办福建古田“3·9”非法制贩枪支弹药案
2009年3月9日,福建省古田县公安局在县城西街道松台村捣毁一个造枪窝点,抓获非法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胡昌泽,缴获霰弹枪、鸟铳、仿制式枪支共8支,子弹20发。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细查,捣毁销售网络,追缴流散的枪支,不断扩大战果。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追缴猎枪22支、猎枪铜壳散弹15发、铜弹壳21个,收缴制造猎枪设备一套,全案告破。
4、公安部督办广西博白“3·5”非法制造枪支案
2009年3月5日,广西自治区博白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黄祖龙(男,62岁,退休教师,当地村民)等4人,捣毁制枪窝点一处,缴获成品猎枪23支,枪支零部件及制枪工具、火药一批。当地公安机关经过大量工作,于6月10日将此案最后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黄志明(男,41岁,当地村民)成功抓获,全案告破。
公安部制定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经费,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认真受理群众检举揭发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群众举报到公安部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经有关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填写《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由公安部依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公安部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举报电子邮箱:gabzbjq@163.com;举报电话:010-66263051, 010-58186722。
附件: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枪涉爆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2、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