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将旱灾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7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将旱灾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全力应对近期北方部分省份严重旱灾
   

    8月上旬以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新疆等北方部分地区仍无有效降雨,持续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旱情发展迅速,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打电话了解当前旱灾情况,对抗旱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先后做出重要批示,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和部署。民政部李学举部长立即组织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研究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全力应对当前严重旱灾:

    一是立即提升响应等级。8月10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辽宁旱情,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8月16日,针对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趋势,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决定将旱灾救灾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二级。

    二是再次派出四个工作组。在前期向辽宁省派出工作组的基础上,再次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等地派出四个工作组,其中,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率民政部、财政部联合救灾工作组已于16日晚赶赴辽宁灾区,了解旱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研究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三是下发紧急通知。向遭受旱灾影响较为严重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等9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灾区高度重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认真做好旱情评估和分析。根据各旱灾区的应急需求,认真做好旱情评估和分析,积极协商财政部,争取尽早安排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帮助旱灾区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相关链接
· 辽宁省将抗旱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
· 北方地区全力开展抗旱|防总将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 山西省发布干旱黄色预警 启动抗旱Ⅲ级应急响应
· 国家防总将抗旱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对北方旱情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