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的职能优势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区位优势,推进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2009年8月26日下午,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服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深圳举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季允石局长、张建国副局长以及有关司室领导,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志恒,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珠三角9市人事局领导等50多人出席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主持,国家外国专家局季允石同志和广东省副省长肖志恒同志分别代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协议上签字。《协议》从“共同推进珠三角地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高地建设,支持珠三角地区创新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体制机制,率先建立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新格局,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加强合作。并明确建立督促实施、定期通报和信息交流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