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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厅要求:着手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31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向各级环保部门下发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污染源管理,有效解决农民饮用水安全、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和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染等农村环境问题。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划定和调整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到2015年,农村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

    针对工业污染有向农村转移的倾向,该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针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倡议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推广秸秆生产沼气、气化、固化成型、青贮氨化、栽培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和生产有机肥实用技术,严格实行秸秆禁烧。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地在发展畜禽养殖业时要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并提出,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将达到9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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