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打击传销“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陕西省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了政府领导,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综合治理机制,一定程度解决了打击处理、宣传教育、人员经费、预警防范等问题。西安、咸阳、渭南、安康等市成立了由分管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针对打击传销“打、防、控”的各环节,将继续突出对传销的清查打击,着力构建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大力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西安、宝鸡、渭南、安康等地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综合治理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控,齐抓共管。继续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严防传销组织者把黑手伸向青少年。
房屋出租是传销分子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西安、商洛、咸阳、安康、渭南等地工商机关,针对这一情况,对容留传销并对抗执法检查的房屋出租户予以重罚,同时,落实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派出所的责任,实行受处罚出租户回访制度,严防传销回潮。
作为对传销分子“洗脑”的对策,各有关部门把宣传教育作为治本之策,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此外,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还建立了打击传销责任追究制,对压案不查、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打击不力,导致没有及时查处使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发生恶性刑事犯罪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记者 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