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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结束 收到2912件建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3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信息时代语言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研制了《通用规范汉字表》。为确保字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用规范汉字表》自2009年8月12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8月31日结束。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正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召开工作会,部署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语委委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收集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发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和收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也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专家学者及应用领域代表发函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从专家学者到普通民众,从中小学教师到在校学生,从现役军人到离退休干部,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学界专家主动召开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新加坡、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等一些海外人士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发来的电子邮件2688件、信函157件、传真67件,总计2912件。许多人士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提出了大量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一是对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党和政府坚持“问计于民、问道于贤、政务公开、倾听民意”的生动体现。二是肯定字表的意义和作用,认为字表是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满足信息时代社会发展和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规范,字表的研制和发布有利于汉字的规范与发展。三是从立足国家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发展,着眼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结合工作和生活需要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字形、补充用字和异体字三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字形问题,44个汉字字形微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大多数意见认为字形微调会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使用习惯,将给大众用字造成麻烦,担心影响学生学习、考试和增加社会成本,认为不宜轻易改动。

    关于补充用字,要求补充用字的意见和建议占有很大比例,要求补充的字主要是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等方面的用字,大都是在语料库和许多渠道中难以收集到的社会用字。比如:(外“门”内“合”)、(上“亠”下“思”)、(上“比”下“干”)等字。

    关于异体字问题,多数意见赞成字表恢复51个异体字,认为符合社会用字实际需要,比如“喆”、“淼”、“仝”等字。

    此外,不少人士还对繁简、字量和字级、字表体例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20天的集中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对今后字表的增补取舍、修改完善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向长期以来关心字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向征求意见期间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各方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征询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秉持尊重和虚心的态度,仔细整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努力制定出一个充分体现民意、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9月2日 

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适应信息时代语言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历时8年组织研制了《通用规范汉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国家文字政策的体现,关系到国家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及信息化建设,关系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字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点击下载)

国家语委负责人就《通用规范汉字表》
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1.《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基本情况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着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

    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与一级字合起来共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详细>>>

教育部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有关情况

    教育部2009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定于8月12日上午10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续梅: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教育部今年的第12次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要向大家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相关信息,这个内容应该是和大家都息息相关的,因为我们每天都在说话,都在写字,或者看报纸,或者上网,一般来说,我们说的是汉语,写的是汉字。我们国家关于语言方面有一部大法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个法是2000年10月份颁布的,其中规定了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也就是倡导我们大家要说普通话,要写规范字。详细>>>

《通用规范汉字表》问题解答

《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专家工作组

    按语:在《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过程中,课题组和专家工作组曾就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长时间反复研讨,向学术界和各领域反复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基本一致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的解答刊登于此,以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字表。

    1.《通用规范汉字表》制定的意义

    我国现代汉字规范工作酝酿于20世纪上半叶。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这一工作开创了全新的局面。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多项汉字规范,初步实现了社会用字标准化,推动了我国教育、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展。近20年来,随着国家现代化、信息化事业的快速推进,我国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语言文字规范同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过去的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语言生活的需要,因此,对此前的汉字规范工作重新审视、制定新的可行性规范是非常必要的。详细>>>

 
 
 相关链接
· 研制专家工作组解答《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关问题
· 教育部国家语委部署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工作
· 国家语委就《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答问
· 教育部就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教育部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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