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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审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2日   来源:陕西日报

    9月11日上午,陕西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神木县、府谷县、高陵县、杨陵区建设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改革试点总体方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牗修订草案送审稿牘》等。

    在保增长的关键时期和西部大开发十周年之际,国务院于今年6月批复《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具有重大现实作用和深远历史意义。《规划》赋予经济区“一个高地、四个基地”的战略定位及相关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的明确,使关中在全国大局中的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一跃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陕西省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规划》出台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市各部门积极行动,正在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对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至关重要。

    会议要求,必须从四个方面落实好《规划》,一是要解放思想,放开眼界,大胆创新。深刻理解和发掘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的核心价值,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敢想敢干,勇于探索,使关中的建设与发展在国家层面更具引领性作用。二是坚持关键在规划、核心在项目、保障在政策、当务在对接的工作思路,将《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每项任务变为具体、可操作的子规划和实实在在的项目,并抓紧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支持。三是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面实施《规划》的基础上,把建设西安国际现代化大都市和以西安为中心的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建设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在更高层面上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通过统筹科技资源,将陕西省雄厚的科技优势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四是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主要是制定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交通、环保、生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同时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政策,使规划尽快进入具体操作层面。会议决定,上述事项由省政府各位副省长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区分头负责予以落实。

    进行城乡统筹改革,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陕西省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加快推进阶段,开展城乡统筹改革试点,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会议审议了神木、府谷、高陵、杨陵四县区建设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改革试点的总体方案,同意在四县区开展试点工作。会议要求,有关县区要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先行、城乡一体、财力保障的原则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为陕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积累经验。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会议指出,防震减灾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定要认真做好监测、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特别要动员农村群众在修建住宅时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决定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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