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市场环境治理月后,四川省工商局提出了要以市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保持良好的势态和精神风貌,继续深入推进市场环境的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了人员不撤,力度不减,管理不松,抓出成效。
为了确保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四川省工商局认真研究市场环境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制定了全省市场环境治理的三年规划,提出了在全省工商系统实行“三个联动”,即:加强与各部门联动、与市场开办者联动、与社会各界联动;做到“五个到位”,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宣传到位;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落实集贸市场的管理责任,重点解决集贸市场脏、乱、差、臭,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全省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引入纵深,并卓有成效。
8-9月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工商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有效治理市场环境脏、乱、差、臭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户外广告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2298人次,发动经营户及市场业主参与治理行动17811人次,检查规范各类市场5281个,清理场内垃圾3645吨,规范摊点19926个,清理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7068户,清理腐烂变质、过期食品9127公斤,治理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行为3942户,取缔无照经营148户;规范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的5264个,治理虚假违法小广告及乱张贴小广告4367处。
内江市工商局提出“六不六再”将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一是思想不松,认识再提高。要求全系统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创一流的业绩,树一流的形象”理念,通过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充分展示工商形象,展现工商干部作风;二是人员不减,力量再增。“治理月”后,全市工商系统已建立的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体系不散,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安排向市场环境治理及市场巡查工作倾斜;三是发动不能停,宣传再深入。在信息报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发动市场业主、经营户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起来开展对治理工作的评比,综合各方之力对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四是力度不减,措施再具体。通过细化责任片区,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场环境治理的情况,巩固良好的治理工作机制,细化商业网点、市场升级改造标准,制定长远治理规划四项措施,保持治理力度不减;五是督查不断,纪律再重申。认真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入开展督查工作,把治理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的目标考核。并组织交叉考核,对治理工作实行打分排名;六是长抓不懈,再巩固到位。将治理工作长抓不懈,确保每项工作措施到位、政府激励政策到位,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工商局治理工作目标。
绵阳市工商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打好市场环境治理攻坚战。该局下属的北川县工商局结合灾后重建,根据规划要求专门制定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县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市场--北川安昌镇西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北川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等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进行解决。
位于三台县城区建设街凤凰山脚下的犬只交易场所,因犬只昼夜吠叫,犬只粪便常年堆积,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居民对此反映强烈。三台县工商局按照县长的批示,于8月27日牵头组织与公安、城管、畜牧、环保、社区等多部门联手对两家非法从事犬只交易的经营户进行了取缔,彻底清除了污染三台县城区环境的“顽疾”。
梓潼县工商局牵头,会同城建、公安、卫生、环保、文化等部门对县城及各乡镇的户外广告和店招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陈旧破损、有碍市容市貌、制作质量低劣的2500余幅广告进行了强行拆除,没收乱摆乱放店招、广告牌50个,检查规范户外广告、店招2100余户,规范县城跨门店、占道经营65户,使县城面貌焕然一新。
广元市工商局锁定目标加快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该市积极赢得市委、市府对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9月4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王振会亲自带领市场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就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进展情况及“五小”行业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王振会一行先后深入蜀门市场、云盘梁市场、南河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处,现场了解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进度。他要求,相关部门要锁定目标任务,确保至少要有5个市场达到国家级标准,15个市场达到省级标准。工商、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宣讲团,对市场内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培训,10月1日前安排一次大型清洁活动,要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标准、“市场‘三化‘”标准、行业标准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抓好市场改造升级,把全市市场规划好、建设好。
巴中市工商局严格市场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制度。近日,该局对下属南江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所长,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占道经营比较突出,2009年8月27日被《巴中日报》进行曝光事件,进行了通报,该局根据南江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对该所长作出停职7天检查,以观后效的处理。通过该事件,该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醒奋起,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区委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