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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的部署 上海全面完成出版单位转企改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28日   来源:解放日报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8月31日,上海已全面完成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其中32家出版单位的转制方案全部获得正式批复,全部完成清产核资,75%完成工商登记,50%完成了全部转制程序,其余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和其他转制程序的过程中。

    试点先行带动全面提速

    上海市共有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65家。其中,按照国家明确要求,需要进行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共60家(包括中央在沪出版单位)。在2003年至2006年年底前的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阶段,市属宣传系统的世纪出版集团、文艺出版集团及所辖的23家出版单位完成整体转企改制。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作为高校出版社试点,着手进行转企改制试点工作,为高校出版社的转企改制提供了有效经验。

    2008年以来,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除中央在沪出版单位外,全市有32家出版单位需要转企改制,其中高校出版单位22家,宣传系统出版单位8家,社会出版单位2家。在全面推进改革的关键时点上,2008年12月,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共同召开全市出版单位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仲伟亲自对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全面提速发挥了作用。

    各方协同克服操作难题

    在上海市委领导下,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和市编制、财税、工商、国资、社保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与转制单位一起想方设法解难题,形成一系列有效做法:

    把握改革方向。各级部门在改革中坚持把握文化企业肩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职责的特殊性,对实行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通过设立外派董事、设立编委会、设立总编辑专业岗位及资质认证、公司章程约束、政府综合考核等制度安排,使出版企业把握宣传导向、坚守文化使命的职能到位、职责到人、工作到岗。

    部局联手推动。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协调,部国资办、干部处、新闻出版处,改革办等职能处室负责帮助出版单位修改完善转制方案,履行转制操作中的规定动作。市新闻出版局图书处、音像处等部门积极督促经营性出版单位启动改革,为改革提供服务。

    实行特事特办。在实际操作中,既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性,又体现“特事特办”的主动性、积极性。比如,为解决高校出版社工商变更登记的条件问题(清产核资无法确认,名称不符工商登记要求),市工商管理部门主动提出召集转制单位,与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一起和转制单位面对面了解情况,找到解决的办法。

    规范稳妥操作。为方便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规范操作,上海依据前期改制单位的运作实践,梳理、归纳出转企改制的基本操作环节,对转制出版社提供指导和服务。

    加紧谋划出版业发展新目标

    全市出版单位完成转企改制,仅仅是迈出了上海出版业新一轮发展繁荣的第一步,是谋划上海出版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的新起点。在全面完成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新条件下,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近期将首次召开全市出版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共同谋划、部署上海出版业的新发展。

    国务院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明确了重点发展出版业的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发展新闻出版产业的重点任务。上海市出版企业努力按照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上海市《关于加快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树立新的发展目标,迈开新的实践步伐。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包括:进一步完善出版企业的文化市场主体地位。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形成面向市场充满竞争活力的运行机制、人才团队、商业模式和市场规模,练好内功。坚守文化使命,扩大专业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的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实力。加快传统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的结合,以发展数字出版为契机,实现传统出版业的内容开发和技术应用的创新、升级。扩大开放,有序实行非公有资本进入和跨所有制发展。(记者 姜小玲 李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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