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低保水平达到全国平均保障水平
260万低保对象应保尽保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9月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住房、教育、法律、临时救助等专项制度,以及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经常性社会捐助等多种社会帮困手段。这一体系为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基本生活“安全网”。
城乡低保资金省级财政负担比例由30%提高至50%
目前,河北省有城乡低保对象260万人,其中城市低保90.2万人,保障标准为252元/月,农村保障对象169.8万人,保障标准为1032元/年。今年以来,河北省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0.5亿元,农村低保资金7.54亿元,实现了按标施保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为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河北省加大了城乡低保资金省级财政负担比例,将省与市县财政负担比例由原来的3:7调整为5:5,省级财政列支城乡低保资金也从去年的2.6亿元增加至9.09亿元,其增长幅度达249%。据介绍,目前,河北省城乡低保水平已达到了全国平均保障水平,并建立了全国保障水平同步增长机制。
今明两年完成“三院合一”建设
针对以前县级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分头建设、管理和服务,造成资源、人员浪费问题,河北省从今年开始,创造性地推行了“三院合一”管理模式,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府要求,这项工作今明两年完成。
据介绍,截至7月底,河北省已投入使用的“三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74所,正在新建、改建的87所,完成应建县(市)的近90%。其中,秦皇岛市实现了100%覆盖,邯郸市和邢台市投入使用数量也分别达到了16所和13所。
此外,河北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得到了稳步发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