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和退牧还草工程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改善生态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今年青海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相关意见精神,设立了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创业扶持资金。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创业扶持资金是省政府为支持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而设立的,适用于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和退牧还草工程生态移民户。资金由省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吸收社会资金、利息收入等方式筹集,在省发改委设立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创业扶持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滚动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移民自主创业,开展多种经营、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后续产业; 增强移民创业能力,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生态移民的组织化程度;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以吸纳更多的生态移民进行就业。着力扶持商贸饮食服务业、农畜产品加工业、观光旅游业、采集加工业、编织加工业、民族工艺品加工业、家庭种养殖业、运输业、修理业等项目发展。
为了管好用好扶持资金,最近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牧厅等部门制定下发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扶持资金性质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借款额度按照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项目的内容及规模审核确认,集体按照10-50万元,个人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到2009年9月,省财政已下达1000万元资金专项建立三江源生态移民创业扶持资金,对生态移民发展后续产业给予扶持。
《 办法 》规定,省财政厅是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机构,负责创业扶持资金的设立、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管。省发改委会同省农牧厅负责创业扶持资金投向的审定。省发改委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专项账户,负责创业扶持资金的发放和回收。 (记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