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名誉会长张梅颖,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会长张文康,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建国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已经形成了以“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法制保障、中国妇女儿童的两个发展纲要为规划目标的妇幼卫生管理体系。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基层卫生机构为基础、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了全国城乡。妇女儿童的卫生服务条件有了根本性的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妇幼卫生事业6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开展学术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提供行业服务等各项工作奠定了雄厚的基础,搭建了宽阔的舞台,提升了下一步工作的起点。
陈啸宏指出,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的成立是政府职能转变中加强妇幼保健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大举措,对于完善妇幼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妇幼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希望协会能充分利用妇幼卫生大舞台,展现协会大作为。目前我国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总体上还不相适应,城乡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向协会提示了工作的重点和致力的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改为动力,迎接挑战,积极探索,必将使协会工作广辟空间,大有作为。
陈啸宏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前已经进入到全面实施的阶段。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国务院确定的2009年-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进行这些工作,既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包括孕产妇和婴幼儿基础保健,同时也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其中包括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的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三项解决妇女儿童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措施。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作为政府部门的助手、妇幼保健行业的组织,要着眼全局,服务大局,紧密围绕政府部门深化医改的中心任务,在妇幼卫生方面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陈啸宏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健全和发展妇幼保健协会组织负有重要责任。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成立后,随着协会工作的逐步开展,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与民政部门搞好协作,创造条件,适时成立地方的协会。并按中央关于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支持和指导协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卫生部、民政部、全国妇联、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国家部委、社会团体的领导,相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会成员、专家委员会委员,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妇幼保健机构、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及部分企业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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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是由妇幼卫生工作者及妇幼保健相关机构自愿组成,并经民政部批准、依法登记的全国性行业和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首届理事会由256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120名,并成立了由56位国内著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协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围绕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为增进妇女儿童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凡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企事业、媒体等机构和热心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人士,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是:贯彻、宣传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和妇幼卫生方针政策,参与妇幼卫生事业改革,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服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并向主管部门反映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状况,妇幼卫生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妇幼保健管理和专业理论研究、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受主管部门委托,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准入、绩效考核等标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妇幼保健机构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和秩序;开展妇幼保健领域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总结、推广妇幼保健工作经验,参与评选妇幼保健优秀科研成果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交流妇幼保健信息,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辑、出版妇幼保健期刊、信息资料、教材、书籍、音像制品,组织开展妇幼保健社会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服务相关技术、方法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妇幼保健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引进、推广妇幼保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