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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4类产品明年3月1日起实施能效标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9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11月18日,记者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召开的第5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发布通报会上获悉,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4类产品,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能效标识。

    10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公告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按照公告的要求,自2010年3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4类产品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和进口。2010年3月1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1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公告还公布了修订后的《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原《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据介绍,按照第5批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我国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尤其在工业产品领域,扩展了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我国已先后发布了19类能效标识产品,涉及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工业产品、照明器具及办公设备等领域。4年多来,国家对能效标准的要求逐步提高。

    能效标识的实施为国家节能减排发挥了显著的作用。该制度实施4年多来,在节约能源、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培养节能消费习惯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已累计节约900多亿千瓦时电,折合标准煤约3000多万吨,对“十一五”单位GDP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作用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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