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推进贵州省巡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制定颁布了《巡视工作规程(试行)》。
《巡视工作规程(试行)》是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在认真总结2004年以来贵州省建立省委巡视机构、开展巡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巡视工作规程(试行)》就巡视准备、巡视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以及巡视工作报告、巡视情况反馈、巡视成果的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遵循。
省委强调,《巡视工作规程(试行)》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要求,各巡视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巡视工作;各级党组织特别是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