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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乡镇债务化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5日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18个市县已经全部制定出改革方案并进入实施阶段。这是记者11月24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的。

    所谓农村综合改革,就是海南省镇级机构逐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镇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镇级政府把工作重点由过去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的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据介绍,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主要涉及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控制乡村债务等工作内容。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

    乡镇机构精简瘦身。以琼海博鳌镇为例,在行政机构设置上,博鳌镇改变与上级单位对口的做法,成立党政综合办公室等3个内设机构。全镇仅有党政干部27名,比市核定编制减少37%。在事业单位改革上,对“七站八所”等进行整合,将涉农的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林业、水保站等合并组建农业服务中心,将广播、文化、劳动保障站等合并组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在人员安置问题上,18个市县都出台了人员安置方案。另外,省财政已于2008年底安排5000万元资金,一次性用于全省乡镇农口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部分,并将改革后的人员和工作经费新增支出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此举对人员分流安置起到了重要经费保障作用。

    乡镇财务规范透明。目前,各市县都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需要,依法界定了乡镇府事权范围,明确各自财政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推行了“镇财县管”和“村财县管”等模式,规范了乡镇和村级财务。

    化解乡镇债务。乡镇债务是推行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道“拦路虎”。从今年以来,海南省各市县在财政帮助下,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18个市县共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2.07亿元,占全省债务总额的49.6%。(记者 陈岚桦 通讯员 兴利 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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