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春节前及时、足额、顺利拿到工资,从12月4日开始,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在施工地,重点内容包括: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建立使用情况;农民工投诉调解公示情况等几个方面。
本次检查从12月4日开始至春节前结束,为期70余天,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2月4日至12月30日,市联合检查组赴各区县进行全面检查;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初到春节,市联合检查组针对重点隐患项目进行重点监控,集中解决突发事件。届时,市建交委将依据检查结果,召开全市通报会,对农民工管理混乱、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企业,以及组织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对不落实农民工管理各项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访事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加倍收取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停止投标、限制市场准入等行政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信用档案。(记者 张新民 胡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