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相关《意见》,进一步深化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河北省人防办主任庞连兴。据他介绍,河北省将通过明确产权、政策扶持等方式,加快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城市“地下空间”。
开发地下空间促进城市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建设用地紧张、生存空间拥挤、交通拥堵等现象。
庞连兴介绍说,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可靠的防灾避难场所,也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重要领域。深化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对于节约土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防工程产权将明晰
此次改革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明晰人防工程产权。《意见》规定: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投资人享有工程使用权;采取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的,产权归投资人所有。经过人防部门审批、验收合格,房管部门将为其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河北省将加大早期人防工程治理力度。对可能危及地面交通和房屋安全的,要结合城市建设予以报废;对城市人防主支干道,已失去防空功能但结构质量较好的,采取有偿转让方式,交由相关部门管理使用;对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转让工程产权或公开招商引资进行升级改造加以利用。
修建人防工程享受优惠政策
为了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河北省要求各级政府组织编制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落实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将被纳入“三年大变样,推进城镇化”工作之中,特别是鼓励和支持上一些规模大、档次好、水平高的工程项目,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全面丰收。
据介绍,人防工程建设将享受政策优惠。各类投资主体修建人防工程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旧城区改造费。人防工程内部通风、照明、排水等战备设施用电,按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记者牛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