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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8日   来源:青海日报

    12月7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青海省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青海农牧民总人口371.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41万人,占农牧民总人口的11%。农村牧区人口结构已步入老龄化。长期以来,农村牧区的养老方式一直延续的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子女抚养与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但是,随着农村牧区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牧区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妥善解决农牧民的社会养老问题显得非常迫切。

    张光荣在讲话中指出,建立新农保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一项惠及青海广大农牧民、造福农牧民家庭的德政工程,对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和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农村牧区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力争使青海新农保制度早覆盖、快覆盖、全覆盖;要明确试点范围,把握资金筹措和养老金发放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和农牧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按年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贴。同时,对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档次由政府全额代缴;要合理确定鼓励政策,加强对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重点是要增加透明度,强化执行力,让参保人知情、放心, 确保收得上来,发得下去,资金安全运行;要做好制度配套衔接,针对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实施方案,保持制度的基本统一,做好与其他相关政策制度的衔接;要加强政策宣传,力争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形成家家关心新农保、人人参加新农保的良好局面。

    张光荣要求,各试点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创新方式,加强监管,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和完善相关政策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农村牧区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创造良好条件。(记者 叶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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