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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地工商局可受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变更申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4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窗口前移试点工作,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名称变更核准手续,受到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好评。

    依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要到国家工商总局办理核准手续,并由总局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经审查如不能通过,名称更改后又要重新向登记地工商局提出申请,接受初审。现在,国家工商总局推出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窗口前移新措施,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地方工商局可以直接受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审查通过的,国家工商总局可直接通过网络与地方工商局和企业沟通名称变更事宜。

    目前,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受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申请的地方工商局已有12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广西、福建、四川、湖北、安徽、江苏和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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