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编号:2009—29号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22日下午至24日中午,新疆北部、西北地区东部偏北地区、内蒙古中西部等地将先后出现5~7级、阵风8级偏北风,新疆北部山口地区的风力可达9~10级、阵风11级;冷空气前锋过后,上述地区的气温将下降6~10℃,其中新疆北部、内蒙古中西部的气温下降12~14℃,部分地区降温超过14℃。新疆北部将有中到大雪(3~7毫米),局地暴雪(10~15毫米)。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华风影视集团,新疆自治区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寒潮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许小峰
2009年12月22日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