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文台、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文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等出席。

座谈会由孙文盛主持。张文台、郜风涛、郑国光以及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先后发言。
乌云其木格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气象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她说,十年来在各级气象部门、各级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气象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得到了有效贯彻,不仅规范了全社会的气象活动,依法促进了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而且还为气象事业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乌云其木格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对进一步做好《气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依法推进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气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气象法律地位,为促进气象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要坚持依法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依法保障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三是各级政府和气象部门在贯彻实施《气象法》过程中,要继续把服务“三农”作为重点,依法保障气象为“三农”服务的实效。四要加强《气象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五要加快气象法配套法规规章体系建设。
郑国光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气象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所取得的重要成效。一是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法》的活动,普及气象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为贯彻实施《气象法》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气象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了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影响力,较好地解决了《气象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加强《气象法》配套法规的建设,为贯彻实施《气象法》提供法规保障。进一步完善了以《气象法》为主体,气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气象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程相配套的气象法规体系框架,为气象事业依法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着力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气象行政执法制度,确保《气象法》有效实施。五是加强《气象法》的贯彻落实,依法推进气象事业的发展。郑国光强调,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做好《气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张文台在讲话中指出,气象事业事关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安全和重大活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气象事业的发展和《气象法》的制定、实施工作,多次组织对《气象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法律实施经验,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讨,为推进各地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郜风涛说,《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气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气象法》实施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气象事业大发展的十年,也是气象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十年。他对进一步做好气象法制建设提出了几点意见:要进一步加强气象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气象法》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气象干部素质,进一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
胡静林认为,《气象法》的实施,为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气象财政投入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气象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国家财政对气象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促进了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他表示,财政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气象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温家宝总理视察中国气象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加快推进气象部门“四个一流”建设步伐。
高宏峰表示,《气象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对提高交通运输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增强交通运输保障能力,确保交通运输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交通运输部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气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周英对气象部门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她说,《气象法》实施十年来,保障和促进了气象工作的有效开展,气象工作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水利部将按照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配合,共同努力,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好《气象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争取在水利防灾减灾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中国气象局原局长温克刚,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王守荣、宇如聪、沈晓农,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健民出席了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还有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参气象局等2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有关同志。中国气象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中国气象局联合举办,目的是总结《气象法》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做好《气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气象法》于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全社会气象活动的重要法律,在规范气象工作,促进气象事业发展,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