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在欢乐、祥和、平安的气氛中过好“两节”。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我省“两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安排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库区移民及城乡低保户、城镇失业人员、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大力度,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妥善安排好贫困和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取暖问题。要落实好各项救助制度,及时发放救灾救济款物。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要认真做好双拥工作,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要组织开展好对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的优抚和慰问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积极帮助零就业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的就业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好“两为”活动,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要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物资的运输以及交通出行等工作,特别要安排好学生、农民工的返乡运输工作。
二、保障供应,努力丰富节日物质文化生活。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繁荣城乡市场。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科学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充足,保持商品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节日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精干演出队伍和优秀文艺节目深入山、老、边、坝地区和生产一线慰问演出。安排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丰富音频银幕荧屏内容。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传播腐朽文化和低俗演出活动。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加强互联网监管,坚决取缔危害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及时封堵和清除网上反动、恐怖、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加大打击手机散布反动、黄色信息行为的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查处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游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搞好移风易俗。
三、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廉洁奉公,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收敛钱财;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等。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四、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一些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两节”期间人流车流多、大型活动多,极易引发交通、火灾、踩踏等事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汲取蔚县李家洼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因失职、渎职导致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两节”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商贸服务、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非法违规行为,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节日期间确需组织的大型群体性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旅游设施安全情况的全面检查,未经检查或经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春运安全管理,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监管,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密切关注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防止疫情扩散。全面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口岸防控措施,加强监测报告,正确引导舆论,加快疫苗接种,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人员和物资准备,充实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保证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饮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肉禽类及奶制品等的检验检疫,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六、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严峻形势,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两节”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化解行动,重点解决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要组织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党政军机关等要害部门,商场、学校、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要严格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监管,有效防止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要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工作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有效处置。预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有效处置。
七、精心安排,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除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外,还必须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绝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现象。要保证通信联络通畅,形成全省上下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值班网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电力、铁路、交通运输、民航、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商务、农业、卫生、旅游、工商、质监、检验检疫、物价等部门,在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实行全天候备勤。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办、国办《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