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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0年统筹财力配置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10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税宏观调控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谢旭人说,2009年财政部门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消除了原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规范和完善了增值税制度,使税收制度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顺利推行成品油税费改革,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公平了税费负担,进一步理顺了税费关系,建立了以税收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调控能源消费的新机制。继续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营业税条例及细则,完善营业税相关政策。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建立健全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加大,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在18个省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14个试点省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进展顺利,选择3个省(市)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省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份,7个省份进行局部试点。

    谢旭人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切实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一是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科学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并不断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2010年,全国所有省份都实现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地方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深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工作进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

    三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将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财力下移程度紧密结合。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积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提供基本财力保障。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乡财县管乡用办法。

    四是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统一内外资企业和内外籍个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完善消费税制度。做好增值税转型后续工作。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房产税制度。

    五是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等改革。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对初次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财务政策。支持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和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深化商业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切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以及关键设备和元部件进口,引进先进技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积极扩内需促增长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要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促进外需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刺激居民消费需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同时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均衡增长。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收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下乡政策,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大幅提高补贴产品最高限价并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办法。完善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二是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以及企业技术改造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未到期的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新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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