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14日),湖北省长李鸿忠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问题。
会议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新形势下义务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重点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作为湖北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28个突出整改的问题之一,并把“加强基础教育统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作为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
会议强调,根据国家提出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湖北省将以县(市、区)为单位,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县域内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要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平等性原则,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大力推进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结构调整,以激励性政策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师资力量向义务教育薄弱区域,特别是农村地区倾斜。
会议决定,省政府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郭生练任组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