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福建省2010年设区的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仪式在福州举行。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出席签订仪式并代表省委、省政府与全省九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签订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省领导于广洲、陈文清、袁荣祥、杨岳、于伟国、徐谦、袁锦贵、苏增添、陈芸,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出席签订仪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主持仪式,并通报了2009年设区的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情况,宣读了2010年福建省设区的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去年,各设区市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冲击和影响,有力维护全省大局稳定、社会安定,总体实现了让中央放心、让百姓安心,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省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72%,认为居住地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率达96.09%。九个设区市综治工作的综合考评情况是:第一名厦门市,第二名漳州市,第三名三明市。
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对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深化“平安福建”建设以及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讲话。他强调,抓综治保稳定是与抓发展保民生第一要务并重的第一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孙春兰书记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局、着眼实效,切实提高履责的意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局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切实把握履责的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体现履责的实效,要围绕加快海西发展、改革创新和确保群众满意抓综治保稳定,努力把综治工作成效体现在保障民生、维护民安、促进民和上,体现在群众满意和认可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九个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省综治委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订仪式。省综治委在会上向省直单位下达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记者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