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省内各市县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要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政策,今年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提高。
近日,海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客运价格管理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春运期间海南省客运市场价格管理工作,对春运期间海南省客运市场价格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通知》规定,春运期间,海南省公路客运价格(含执行海南省价格政策的省际客运)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行上限票价管理,客运经营企业可在上限标准内自主制定票价,报经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实行。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要按照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春运不上浮政策。水运(含琼州海峡、农村水路及省内岛际运输)客运价格及港口收费标准在春运期间一律执行现行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得提高。
海南省物价局要求,海南省各客运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在车站、港口、码头等售票窗口的醒目位置公布各类票价和收费标准,公路客运企业要同时公布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上限票价和经备案后的实际票价,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海南省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市场的价格监管,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车站、码头、港口,开展对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的巡查,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变相涨价及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从严查处,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