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1月30日在全省各市县同时启动。
该计划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为期3年,旨在增强全省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据介绍,这一计划主要包括四项活动。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及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及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据了解,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
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海口参加了启动仪式。(记者黄晓华 文刚 见习记者李冰 通讯员周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