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将2010年确定为“统计数据质量年”,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昨天(4日)召开的广东省统计工作暨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了解到,2010年,广东将加强制度设计、数据处理、审核评估和国民经济核算等四项管理,确保统计数据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广东省将推动各地建立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GDP及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增强各主要指标的匹配性;建立部门间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与财政、金融、税务、工商、交通、电力、环境、科技等部门共同评估相关统计数据,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加快推进GDP核算下管和下算一级,完善分市GDP核算半年联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