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2日16时发布
国家海洋预报台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受强冷空气影响,12日14时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北部出现3到5米的大浪到巨浪区;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沿岸海域出现2到3米的中浪到大浪。预计12日夜间到13日中午,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北部将出现3到4米的大浪到巨浪区;浙江、福建、广东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4米的中浪到大浪。13日下午,浙江、福建、广东沿岸海域的浪高将减小至2.5米以下,海浪警报解除。请在上述海区作业的船只注意避浪,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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